非法买卖苏铁,一人被判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Connor 火必网官网 2024-09-02 41 0

刘一诺 实习生 许哲 济南报道

6月4日,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2023年山东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并发布2023年度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会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崔勇发布了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2019年7月至2021年9月,被告人李某某多次通过网络平台,购买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苏铁并发布出售信息。公安机关在李某某家中查获苏铁植物19株,经鉴定,均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检察机关以李某某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破坏生态环境为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广饶县人民法院认为,李某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其行为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鉴于李某某自愿认罪认罚、赔偿涉案生态资源修复费用,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扣押的苏铁19株已送回其原生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进行移栽管护。

本案系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苏铁是现存最古老的种子植物、珍稀物种,属于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和极高的科学研究价值。本案中,人民法院在依法惩处破坏生态资源犯罪的同时,督促被告人积极履行修复赔偿义务,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将涉案苏铁运回原生地进行移栽管护,并将联系原生地移栽管护部门对生态环境修复效果进行评估,形成“惩罚—修复—监督”的完整闭环,是贯彻修复性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对于保护珍贵濒危物种、维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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